2007/10/11

從客戶的角度看理財

現代人的理財活動,不可能脫離金融機關。
將金條、現金藏在床底下、靠互助會追求較高利息報酬的時代,早已遠去。

我們將存款放在銀行。透過保險公司,購買財務風險的保障額度。
買賣有價證券,找證券公司
因為信賴投資信託公司(投信)的專業能力,我們申購基金。

建立個人的「資產水庫」,無可避免的要透過,受政府監理的金融機關。但這並不表示我們的理財觀念,要向有利於金融產業的方向靠攏。

金融機關挾其龐大的資源,大力宣傳對它有利的理財觀念,卻不是有系統、健康的傳達我們需要的知識。造成一般人的理財行為,普遍有相當程度的缺失。

我最常舉的例子,就是國人有效平均保額只有78萬。保險的核心功能,就是將風險分散給可以承受的眾人(參考:保險原理)。至於它的投資、儲蓄、節稅等功能,是附加上去的。若能收眾效於單一產品,當然很好,但如果棄核心功能,而就其附加功能,則不免本末倒置。

儲蓄可透過定存債券節稅信託、分離課稅票券REITs…等可以運用。但眾多金融商品中,唯有保險可以幫我們達成「轉嫁風險」,沒有第二個選擇。這就是我稱之為核心功能的原因。

保險公司理應大張其鼓的強調這個功能,教育客戶運用保險,有效避免風險發生時,我們可能遭遇的財務困境。但從每人78萬有效保障來看,顯示保險公司並未作好社會教育工作。

背後的原因,也許是保險產業,追求利潤最大化、或者是迎合客戶的喜好。身為消費者的你,可以思考一下你目前擁有的保額,是否足以在不幸發生時,帶給你的家人足夠的財務保障,而不會除了情感上的傷痛,還加上生活上的衝擊。

對保險公司而言,只要有利潤,賣什麼產品並沒有太大的差別。但對客戶來說,只有保險產品可以幫我們「分散風險」。從上看下,78萬有效保障,並非唯一的利潤來源。從下看上,78萬有效保額,卻是客戶三大理財課題第一位:「風險管理」的全部。

目前主流財務規劃觀念,習慣從產業的角度出發。金融產業多是媒體的大廣告主,內容難免也是往它傾斜。這裏不是說,主流的觀念都是不利於客戶的,但至少沒有從客戶的角度思考。從上而下,難免有所疏漏,不完整、欠週全也就在所難免。要在投資理財上成功,從下到上的思考絕對必要。

這個部落格,希望能補足這個缺憾。

人生的三大理財課題

我們一生最重要,也是最容易規劃錯誤,蒙生重大損失的三個理財課題,是:
1. 風險管理
2.
平衡金流 (cash flow)
3.
資產移轉

一、風險管理的工具,就是保險。

原來,我們誤會了保險
談到保險,許多人會有負面的觀感。其實以人生的財務規劃而言,保險是一個很棒的工具,因為它的核心功能-財務風險的轉嫁,並沒第二種金融工具可以取代。
保險的發明,基於人與人之間的仁愛精神,也就是當不幸發生在我們其中之一,其他的人所繳的保險費,就會累積成一筆較大的金額,至少在財務上,幫助受難者渡過困境。
然而根據金管會在2006年底公佈的統計資料,台灣壽險平均保額是78萬。試問,這樣明顯偏低的金額,在我們遭遇風險時,是否足夠讓我們,至少在財務上,不陷入危機。答案應該是很清楚的。
只要你用對它,保險是個好東西
這樣好的工具,卻沒有發揮其應有的核心功能,保險商品動輒訴求「儲蓄」,甚至「投資」,導致國人沒有善用人壽保險,擴大自己的風險管理額度,在真正風險來臨時,得不到應有的保障,難怪社會無法普遍對保險存有正面光明的看法。
保險最重要作用就是保障,高額保障不一定代表高的保費支出,只要慎選顧問、買對產品。

二、「平衡金流」重於投資

先「
平衡」,再「投資
投資的目的在賺錢,但忙著賺錢之前,別忘了有個更急迫的工作-平衡金流
一個人一生中,能有工作收入的時間,在養成期
(學業完成)後,到退休之前。專業能力養成階段,靠上一代的資助;退休後則靠自己前半輩子的規劃,或者子女的奉養(如果上輩子有積德的話)。以金流(Cash Flow)的角度來看,工作期間收入可以大於支出,退休及教育養成期間(包括對自己、下一代)的支出,就是只有支出沒有收入(主動收入),靠的是儲蓄,以及用錢賺來的錢(被動收入)


財務規劃的「水庫理論
為了創造被動收入,我們將工作收入剩餘(surplus),放進個人資產水庫,期望它在未來,能源源不絕的提供現金活水,不管原因是想換台好車、買棟大一點的房子心、還是擁有高品質的退休生活。
每個人都需要一個這樣的「水庫」,用來解決現金流入、流出時間的差異
建立金流「水庫」,面臨「金融工具」的選擇。與「投資」相同的是,都要評估工具的「報酬」與「風險」,不同的是,它不以追求高報酬為先,而以未來金流的確定性為更重要的目標。在確定它能打敗通膨之後,再開始追求更高的報酬。
倘若沒有規劃好自己的「水庫」,一下子就往投資全力衝刺,有可能錢沒賺到,而老本盡失。

三、當別人用你的錢,或你用別人的錢,就涉及「資產移轉」

資產移轉>遺贈規劃
資產移轉不當,易遭受大額損失的,當然是「遺產規劃」不當。但千萬不可以認為只有王董、郭董之輩,才會面臨資產移轉規劃的問題。
如上一段所述,人生階段的養成期、退休期,難免有對教養子女、接受奉養的需求,這類家庭成員的資金往來,原本是沒有課稅的問題,但如果因法令的不熟悉,或誤解,卻有可能面臨補稅加罰的結果。

不要輕易忽視不當資產移轉,對財產的衝擊
例如子女婚嫁,習俗上父母多少會送點禮。能力許可,也有不少父母會送個新房,同樣一個不動產,父母先給現金讓子女自行購買,還是父母先行買下,再過戶給子女,有可能*造成完全不同的課稅結果。也就是說,在稅法上,兩種作法是不同的認定,一個要課稅,一個免稅。
還有一種是以人頭戶來買賣股票,特別是很多媽媽喜歡用子女的戶頭進出,也許是出自習慣,還是別人戶頭比較招財。無論何種原因,也不管根本沒有贈與資產的動機,國稅局在去年開始,針對這種行為發出不少補稅通知。
無論是否真有資產移轉需求,若不對相規法令、可運用工具有基本概念,就很可能無端耗去我們辛苦工作、認真投資所得的大半,能不注重這個問題嗎?

*視現金金額、不動產公告現值評定價格而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