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/12/18

認識保險商品-保證保一定保來就保

最近台灣保險市場上出現一種訴求免體檢、免告知,一定承保的保單。由於這類保單是台灣市場首見,而且接受重病患者(甚至癌症患者)的承保。有不少朋友懷疑這類保單到底是不是另有陷阱,或者條件太好,以致令人憂心它的合法性,因此,特著本文加以剖析。

目前保險公司送金管會備查的類似保單有三張:

一、美國人壽(AIG)常青終身壽險(95.3.31美壽精字第95021號函)

二、中泰人壽(ACE)永保安康終身壽險(95.9.28中泰精字第950028號函)

三、康健人壽(CIGNA)常樂終身壽險(95.8.31金管保二字第09502104380號函)

附上備查函號,就表示這類保單的確是合法的。

三張保單大同小異,主要架構如下:

一、承保年齡50~80歲(美國常青終身壽險最高到75歲、中泰最高到80歲、康健最高到70歲)

二、免體檢、免告知 (是為癌症、肝硬化、中風、殘障、植物人…可以承保的原因)

三、終身繳費、終身保障

四、保額10-100萬

五、非因意外身故,投保兩年內,給付[累積已繳保險費]。超過兩年,給付基本保額

六、若因意外身故/全殘,投保兩年內,給付基本保額。超過兩年,給付兩倍保額。

七、若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身故/全殘,投保兩年內,給付兩倍基本保額。超過兩年,給付三倍保額。

基本上,它的給付條件整理如下表:

身故原因 兩年內身故/全殘 超過兩年身故/全殘
非因意外(自然,疾病) 累積已繳保費 一倍保額
意外 一倍保額 兩倍保額
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兩倍保額 三倍保額

 

例如:

甲女士五十歲投保一百萬,年繳保費為33,600元。則其給付結構為:

身故原因 兩年內身故/全殘 超過兩年身故/全殘(註1)
非因意外(自然,疾病) 35,482 100萬
意外 100萬 200萬
搭乘大眾運輸 200萬 300萬

 

因此,這類保單雖然主訴免體檢、免告知、任何身體狀況都一定會承保,卻以兩年的時間,用來作為避免道德風險的防火牆。也就是那些有立即生命危險的病患(如一發現癌症就是末期的患者),也可以承保的原因。

對於已經是不良體(曾患重症或有慢性疾病),老是被拒保或加費的人來說,這類保單或許是唯一的選擇,但其實它並不太有實質的保險轉嫁精神。而若有幸帶病活得很久,則”終身繳費”將會變成沈重的負擔。若不持續繳費,將面臨保單失效的兩難處境。

 

我對這類保單並沒有好感(純個人主觀意見),重症患者一旦活過兩年,繼續存活的機會很大,但醫療負擔不見得減少。帶病投保此類保單,兩年內身故只有些微的利息,超過兩年,又變成尾大不掉。保險公司為了賺錢,大舉加碼廣告行銷這種好賣,但沒有保障精神的商品,除了感歎,只能儘可能提醒大家,保障規劃趁早作,要找對的商品作。

註1:若累積保費超過保額,加計利息

註2:本文為去年底(2006.12)著,產品內容或與現在市場中不同,但精神未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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